▲盐城某医院手术耗材价格据称“比网上贵十倍以上”。论文中的图像/屏幕截图。据该报报道,江苏盐城的黄先生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腿部骨折。他在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骨科接受手术,各项费用达到近8万元。手术后,黄先生在网购平台上发现,医院同一厂家的手术医用耗材价格比销售公司高出十几倍。对此,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表示,渠道错误导致价格差异。据黄先生介绍,出院后,他与销售人员向一家二级医疗器械公司查询时,发现“同一厂家、同一型号、同一订单编码、同一名称、同一规格”的耗材,污渍少钢骨破坏针,销售公司的价格是42元,医院的价格是483元;针夹,销售公司的价格是168元,医院的价格是2200元……如果属实,如此普遍的差价合理性实在值得怀疑。不过,医院方面表示,原则上不允许通过网络平台买卖医疗设备和耗材。上述患者通过错误渠道购买,导致价格出现差异。他还强调,目前尚不清楚它们是否属于“同一厂家、同一型号、同一规格”。客观地讲,医院的反应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。一方面,医用耗材的网络销售确实受到严格监管。例如,《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》规定,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必须向有资质的企业销售。正规经营公司或用户单位、零售公司可以向消费者销售,但仅限于个人可以使用的产品。黄先生质疑的不锈钢骨牵引器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,存在一定风险。它们是否适合直接销售给个人存在很大争议。因此,以网上价格作为参考可能并不完全可靠。另一方面,医用耗材价格形成机制复杂,涉及生产、流通、招标等多个环节。直接比较网上“零售价”与医院价格可能并不完全合理。而且,从目前的信息来看,当事人要求的耗材与医院提供的耗材是否完全一致,还需要权威机构进行核实。因此,目前尚不宜对事件的具体事实下定论。然而目前,医院的回应显然不足以打消患者和公众的疑虑。要知道,即使产品类型存在差异,从公众日常生活体验的角度来看,较大的价格差异是否合理也应该进行评估。更多黄先生举报称,在向相关部门投诉后,医院小程序中的手术耗材价格被“改价、下调”。如果这一“连锁反应”属实,无疑将加深公众对医院耗材“涨价”的疑虑。诚然,根据医院的说法,阳光提取平台上的价格是医保局制定的,医院没有定价权,但这并不意味着医院可以完全在这件事上停留。有关部门要积极介入调查,厘清重点问题。比如胡先生反映的情况是是真的吗?网络平台和医院使用的耗材价格是否具有可比性?医院小程序为何调整价格?这项安排是否与病人投诉有关?价格差异背后的原因是什么?招聘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公平现象?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黄先生的个人权益,还关系到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的资质,应该回答清楚。值得注意的是,不同地区、不同平台的医用耗材价格差异正在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。公开报道显示,去年以来,全国多省份大力推进医用耗材价格链接管理,旨在消除同一产品不同地区的显着价格差异。此外,国家医保局还宣布,正在积极推动纠正部分药品、耗材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差异过大的问题。同时,组织开展省际价格协调和标准化工作,解决部分药品跨省不公平、歧视性高价问题。在此背景下,如果这一现象表明上述监管政策在不同地区实施时存在“温差”,相关部门也可以将其视为一种基层反馈。无论如何,“医院里的医用耗材比网上贵十倍以上”的现象不应该给予太多的信任。尤其是在医保资金的使用方面,更容易触动公众的敏感神经。因此,无论调查的最终结果如何,涉案医院和相关kagAward管理层都必须向患者和相关部门提供清晰透明的解释。让医疗耗材的真实成本不再是个谜。撰稿/哈木(媒体人)编辑/马小龙/杨莉校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