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州:女子离婚暂缓,反家庭暴力法为她撑腰

日期:2025-11-28 11:06 浏览:

荆楚网(湖北日报)讯(通讯员罗楚欣)离婚应该是一段感情的结束。然而,在现实生活中,离婚后的纠纷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新的难题。近日,随州市曾都区法院高新区法院通过创新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,成功化解一起离婚后纠纷,为当事人构筑了法律“防护网”,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 2025年4月,张某(女,化名)与王某(男,化名)同意离婚。离婚后,王某无力制止害虫,继续干扰张某的工作和生活。为全面解决纠纷,双方于5月签署了《离婚后纠纷解决协议》,规定张某将7000元彩礼返还给王某,王某承诺不干涉张某及其家人的工作和生活。如果农业如有违反,张某有权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,并要求王某支付违约金1万元。张某按约归还聘礼后,王某未遵守承诺,6月份继续干扰张某的工作和生活,频繁拨打张某的电话、发数十条短信、留在其工作单位等。张某遂诉至法院,要求王某支付违约金。 法官受理案件后,不仅对案件进行了处理,还对冲突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。经过双方的一番调侃,法官发现,相比于违约金的要求,张某更迫切的需求是制止王某的扰乱行为,恢复正常的生活秩序。据此,法官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第二十三条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对张某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,其中明确禁止王某再次从事骚扰、绑架、接触等扰民行为。王某对保护令感到震惊,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,停止了对张某的破坏,张某也主动提出起诉。经过后续走访,双方均表示没有直接接触,张某的生活终于恢复平静。 法官表示,解除婚姻关系并不意味着盗窃人身安全的保障。即使离婚,如果一方遭受另一方的骚扰、跟踪、威胁等,或者面临现实危险,仍然受到反家庭暴力法的保护。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,或者面临骚乱、征用等现实危险时,不要选择容忍或以暴力方式应对。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,主动了解《反家庭暴力法》、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,或通过诉讼、调解等法律途径寻求帮助,借助司法力量,为自己的安全筑起坚实的防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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