荆楚网(湖北日报网)消息(记者黄峥通讯员程萌夏百灵)《咸宁市现有住宅小区加装电梯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于2025年12月10日公布。12月15日,咸宁市召开了相关会议的综合单位会议,对咸宁市单位综合内容进行了审议。落实法规、出台执法措施、回应社会关切。
“现有住宅加装电梯是应对人口老龄化、改善城市居住功能的重要经济工程。为满足公众“上下楼梯”的愿望,提高居民幸福感,提升城市整体品质,有必要更加规范和依法推进这项工作。”咸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锐常委会法制委表示,今年初,经咸宁市委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,市人大常委会将劳动、住房法规起草工作纳入西安市。本办法由城市更新局负责起草工作。
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依法治国、民主依法治国、依法治国,扎实做好各方面依法行政工作。经过审议、修改、表决、批准等程序,该规定于12月10日公布,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。
《条例》整体共5章31条,明确咸宁市行政区域内建成并使用的四层及以上住宅建筑,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或者法人资格证明。l 办理审批手续,未纳入房屋止赎计划,未认定为具有危险建筑的建筑物,不能具有危险电梯属性。
《条例》还明确了“三分之二参与+三分之二同意”的投票规则,并建立了异议协商和调解机制。创新提出“业主自筹+政策补贴+社会支持”多元化模式,鼓励使用住房公积金、财政补贴,支持社会资本参与。建立了从设计审查、监理、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链条质量管理体系。明确了电梯的产权归属、使用管理单位的职责以及正常的维护保养要求,确保电梯长期安全运行。
据悉,现有电梯加装情况住宅是一个赚钱、受欢迎的项目,惠及千家万户。我市将以《条例》实施为契机,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,为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咸宁作出更大贡献。